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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51章 殷商遗民(1 / 2)

“天祖,你又在伺弄你的宝贝了,你这宝贝什么时候熟啊?”

一个背着帆布书包的孩童远远走来,离的还老远,就大声的喊道,秦琅听声音就知道来的是自己的五世孙秦昶,这小子跟他爹秦锐一样总是风风火火。

他身着旧金山统一的小学生棉布直身校服,这是种统一的小学生校服两侧开叉加外摆,袖口收袂、无衣缘的交领长衣。因为已经入学,所以虽才六岁,就已经把头顶两侧的头发分做左右两半,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,形如两个羊角,成为一个总角少年。

“又惦记着我的玉米?”

秦昶背着书包跑到秦琅身旁,在青纱帐般的玉米田畦里寻找玉米茎杆上的玉米苞。

“天祖,这须须又红了点了,是不是快熟了?”

“嗯,等到这玉米须子干枯如火燎一样状态,就熟了。你也可以剥开点叶子,瞧里面的苞叶,最里层包着玉米穗的苞叶变干黄了,也表示熟了,当然,你要是还看不准,你直接看玉米粒,变的饱满光泽了,再掐一掐,掐不动就完全成熟了。”

秦昶兴奋的赶紧寻了一个,就开始根据秦琅教的方法判断,结果须子还鲜嫩,只好又另寻一个,须子还是不到火燎一样的状态。

“你看这个!”秦琅笑着指了一个。

秦昶惦起脚尖仔细观察,“须子火燎一样了。”

“再剥开里面看看苞叶和玉米粒。”

外面的皮壳剥开,露出了里面已经变黄的内层苞叶,还有金黄的玉米粒。“哇,这个玉米的果实粒真的一粒粒的就跟玉一样漂亮啊,难怪天祖要称它为玉米呢,这东西真的是从遥远的蛮荒大陆寻回来的吗?”

“嗯,非常遥远,与我们隔着一片巨大的东海,相隔数万里之遥呢。”

“这个真的能吃吗,好吃吗?”

总角少年拿指甲掐了掐玉米粒,发现已经有些硬实了,这个已经基本成熟了。

“当然好吃。”

“那我们能摘一个吃吗?”

秦琅笑着点头,“这片玉米地里已经有不少开始成熟了,我们可以多摘几个回去尝尝。”

秦昶兴奋的开始摘玉米,秦琅帮他寻找分辨已经成熟了的玉米,秦昶则兴奋的掰下来。

一会就已经抱了满怀。

“好了,先就摘这些吧。”

远处的一群侍卫看到这场面,也只能远远看着,这片种植园子是太师的宝贝,平时是严禁闲杂人靠近的,有专门的卫队十二个时辰轮番守护,又有一群经验丰富的老农负责照料,并且还有一群人专门负责做记录,记录着这片园子里栽种的各种蛮荒大陆带回来的作物生长状况等。

每一棵作物那都是带有编号。

就是那玉米,也是每一个都编记在册,中间自然坏了一个,都要记录在册,并附注原因。

现在,魏昶摘了一堆,甚至怀里装不下,滚的满地都是。

好些人在旁边看的心痛无比。

“这个要怎么吃?”

“烤着吃煮着吃炖着吃都行,也能晒干脱粒后磨面,做成窝头或是饼,总之这是一种非常不错的食物。”

玉米这东西,据说原产自中美州的墨西哥高原上,经过印第安土著几千年的驯化培育,最后就形成了一种耐寒耐瘠耐旱又高产还生长周期短、培育管理收获加工简单,甚至耐储存,食用时加工品种多样、营养和口感不错、粮菜饲料多用途的宝贝。

据说美洲的玛雅文明,就是建立在玉米的成功之上。

印第安人把玉米带到了美洲各个角落,到处栽种,成为他们最钟爱的主食。

做为一个穿越者,秦琅一直对玉米、土豆、辣椒、西红柿、南瓜、花生、向日葵等非常喜欢,甚至还有点怀念原产自美洲的烟草。

不过美洲太过遥远,虽然后世有人说美洲的印第安人,就是通过白令海峡,在冰河时期从亚洲过去的远古人,后来慢慢的就成了美洲印第安人。

也有考证说,牛、马这些重要的畜力牲畜,其实原是美洲土产,后来被从美洲带到了亚洲,再传遍亚非欧,最后陆桥淹没,亚美隔绝,过去的印第安人祖先们,反倒是把牛马的祖先给吃光了,导致那边牛马的灭绝,只剩下了体形具体的北美野牛这么一种不能驯化的牛。

当然,也有人提出说印第安人其实就是殷朝遗民,说当年有一支殷商遗民组成舰队出海避难,最后居然一路到达了美洲,当然这种假设过于胆大,秦琅是不相信的。

但虽然他早知道美洲有很多宝贝,也怀念这些宝贝,玉米炖排骨、土豆炖牛肉、辣椒炒肉、西红柿炒蛋、南瓜饼,再来点花生瓜子一盒烟,这多惬意啊。

可毕竟这时代绝大多数人甚至都还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,根本都不相信大地是一个球,想都想不到。

连澳洲都是只有附近相邻的岛屿土著们知道的地方,更别说遥远的东方蛮荒大陆了。

在以前许多中原人眼中,日本就已经是最东方了,所以叫他们扶桑,连日本人都这么认为,自称是日出处国家,日本这名字也是这么由来的。

贞观以来,秦琅每年都要投入不少钱在造船、航海以及天文这些领域,造出了更先进的海船,掌握了更多航海新技术,可以驶入深蓝远洋,开辟出更多的航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