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完成的茶叶,最后再送到外贸港口,卖给各大外贸的茶行,茶行负责寻找外商客户,或者自己找船运往外洋,还要负责报关、纳税等等。
所以大唐茶叶市场如何很发达,种茶、收茶、贩茶、制茶、贸茶等都是分开的产业,中间环节很多,而且细分厉害。
很少再有人能够做到产销一条龙全包,各个环节甚至都会行会、商会联合垄断控制,以争取定价权和划分渠道、市场等。
这其实是市场化,规模化后的结果,属于优化结果。
而相比之下,如今南洋地产盛产香料,甚至有不少香料只有南洋某些地方独产,但是南洋产香料,在这香料贸易中,所分到的份额和利益,却是极少的一部份。
比如说丁香这种香料,仅在香料群岛的几个小岛上有产,过去都是一些干佗利或爪哇的商人划舟到岛上找土人收购,价格极低,一般都是拿些粮食或布匹、铁刀等一些手工商品交易。
这些香料收购上来后,他们会在爪哇或干佗利的一些香料市场上出售,市场上的香料商人也只是再转贩。
最后集中到几个大的贸易港中,出售给天竺或狮子国来的商人,又或是中原来的汉商,经过他们之手,这些丁香贩运到了中原大唐或是西方的天竺、波斯等地。
然后阿拉伯商人会到天竺的沿海港口来购买丁香,再通过陆路或海运到波斯湾或阿拉伯半岛红海,通过骆驼穿越沙漠,运往地中海。
也有些埃及商人会跑到红海北岸的也门一带的港口,从阿拉伯商人手里贩来丁香,再千里迢迢的运回埃及,在那里,突尼斯的商人穿越地中海前来埃及商人手中购买他们手中的丁香。
于是小小的丁香,从南洋的香料群岛再到地中海沿岸的波斯罗马埃及等国,要经过好多次转手,中途水陆并行,还要被征上无数次税。
在香料群岛上,土人采集野生的丁香,卖给收购的南洋商人,比粮食都卖的还便宜。但到了地中海,丁香却是香料里面增值最高的,在最贵的时候,要涨几千倍。
而一路上收购的关税,也占到了最终货价的一半以上,甚至是三分之二,以及更多。
秦琅现在联合这些南洋诸国,就是要把香料跟中原的茶叶贸易这样搞。
首先就是禁止十国以外的商人来南洋十国境内直接采购香料原料,十国香料联盟统一制订一个香料原料的收购价格,定一个相对合理,能够维护香料产地利益的价格。
比如说丁香这种东西,卖的比粮食还便宜,在地中海却卖的比黄金还贵,这就是极不合理的。
所以联盟首先就是得控制香料原料在手中,同时制订一个相对合理的收购价,以保护香料产地的利益。
香料只能由联盟十国商人收购,在指导收价下自由买卖,但不许卖给联盟以外的商人。
联盟十国香料商采购了原料后,要在十国以内将香料进行加工,以提高价值,这跟茶叶加工一样。
当然最重要的一环,是最终所有加工处理过的香料,最终只以出售给十国的各自由贸易港区内的联盟香料外贸商行,收购价格方面,统一有联盟制订指导价。
香料只能卖给这些联盟的自由贸易港内的香料外贸商行,价格有联盟指导价,当然具体的也按市场走。这个指导价的关键是避免联盟内部恶性竞争,打压价格。
而把十国外的商人排除在外,也就保护了联盟成员。
香料加工商们想把香料卖给谁,自己的事,价格自己谈,只要是卖给联盟成员就行,只要不低于指导价就行。
通过这样的联盟,就等于把香料的原料、加工和贸易这三大环节都控制在自己手中。
上游的垄断,那么原料价格自然就能提高。
再加上对香料统一征收如大唐的盐茶一样的专税,等于就是先向十国获取香引,先交香料钱并纳完税后,获得香引,再去香料仓取香料。
香料外贸商行控制着所有香料的贸易,接下来卖给天竺商人也好,卖给阿拉伯商人也行,或者是卖给埃及商人、地中海商人、大唐商人,都没问题,但是所有商行都得在香料联盟的监督、指导下进行。
香料的贸易定价权在联盟,大家都得遵守规则,维护共同的利益。
这种事其实在大唐,各地皆是。
城市的市场里,各行各业,都会建有行会,或是商会,这些行会由各大同行商铺、作坊等加入组成,就是握有行业的标准制订、货物定价权等,甚至是地域保护等,共同维护行业的利益,对抗外来同行商货。
这种行会或商会,是有较积极一面的,能够避免恶性竞争,无序竞争,能够使一个行业更规范。
南洋空有大量香料好东西,结果只在这香料贸易里得了点零头好处,真正大头全让别人占去了。
好比那些种水果种菜的农民一样,种出来的菜和水果卖不出价,但终端消费者手里价格却又贵到吃不起,关键都是在中间商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