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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03章 王国(2 / 2)

行政院的长史和司马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,权力直接分到六曹参军事手上,由他们分管吕宋的行政。

而内阁,负责决策。

内阁成员,由吕宋大都督挑选贤良,授予学士头衔,然后入阁辅佐,本质上来说,内阁学士属于吕宋大都督的秘书助理,他们行使的其实是大都督的权力,因此他们的决策权其实是建议权。

在程序上,吕宋诸州县的事务,层层上报,最后报入分管的六曹之中。六曹给出初出的处置意见,然后呈报内阁。内阁学士们与大都督商议,或者代大都督先商议出处置决议后,以票拟的形式,呈报大都督。

一般情况下,大都督对学士们的票拟做出批复,但考虑到以后秦家子孙肯定不是个个都跟他秦琅一样有这能力,所以秦琅提前准备,特设一个机构,类似于司礼监来代大都督批红。

原本他打算这个机构叫枢密院,不料皇帝居然抢先搞出了一个枢密院,还专管军事,秦琅只好换个名。

“暂定名字为军机处吧。”

内阁和军机处都采用多人议事,不分主从高低,而是以轮执笔的方式,定期轮值,避免出现一人独大的情况。

内阁和军机处,本质上都只是大都督的秘书、顾问机构,他们手里的权力,是代行大都督之权,所以不管是内阁票拟还是军机处的批红,大都督都是有随时否则的权力的。

这是很关键的一点。

本质上来说,内阁和军机处都属于决策机关,是代大都督决策的。内阁因此还获得草拟公的权力,类似于中书舍人草诏,秦琅也把这个草令之权一分为二,给军机处也分了一半的草令权力。

同样分为外令和内令。

有决策和执行机关,当然还得有审议机关。

而且不能跟明朝一样,指望六科给事中。

如今大唐朝中决策和审议机关有合流的趋势,因为政事堂的原因,中书和门下省地位不如从前,正慢慢的有变成一个衙门的趋势。

这也就使的原本三权分立的三省,在变成政事堂独大,三省归一堂,所以李世民才会又设翰林院,李胤也马上又搞出了个枢密院分掌军事。

都是因为原本平衡的三省分权,如今权力分配再次失衡,必须再次调整。

秦琅给出的解决办法,是再建一个骑士院。

骑士院掌握审议之权,同时也授给他们最高司法权力,相当于还拿了大理寺和御史台的职事。

为了保证骑士院不受内阁或六部等的影响控制,沦为一个橡皮图章,所以秦琅的这个骑士院,里面的骑士并不是在吕宋官吏体系之中。

而是吕宋秦家的王室成员,以及致仕的内阁学士、军机处、六曹参军事等这些要员退休后授骑士衔进入骑士院,同时吕宋所有秦家受封骑士都是骑士院成员。

然后在骑士院中,再设立几个专门的常设机构,比如六科,六科下设各科左右给事中、给事中等若干,负责稽查六部事务,审议内阁决策等。

骑士院除六科外,还会设有都察科,负责监督官员。

这些科,就属于骑士院下的常设职事科,各管一块。科员由骑士中推选,大都督任命。

除各科外,骑士院还会有全体大会,主要负责对吕宋律令税法,以及每年的财政预算案等进行审议。

如果骑士院审议不通过,那么内阁、六部等就得重新提交法案。

对于这些法案的通过条件,肯定还会有很细致的规定,比如要达到多少席位,占据多少百分比才能通过,又比如法案通过需要三读,比如一读只是通知法案名称、目录、大纲等。

二读则是逐条讨论,可以修改等。

而等到了三读时,只允许针对整个法案进行讨论,最后通过与驳回,而不允许再逐条讨论或修改。

只有三读通过,才能正式交由六曹执行。

秦琅设计的这个架构,还是相对复杂的,骑士院的设立,既保证审议大权不被六曹和内阁影响,也能进一步保障和加强秦家封臣们的利益。

骑士院将坚决的维护秦家的利益,也维护众骑士封臣的利益。

这就能形成一个吕宋官僚阶层和一个秦家封臣阶层,有骑士院做最后保险,基本上不太用担心哪天行政院架空夺权。

而内阁和军机处的先天限制,也让他们难以凌驾到秦家之上。

至于军事,最初秦琅是打算设枢密院武分离的,但现在朝廷这么搞了之后,秦琅反而不打算这样做了,军事仍归于兵曹。兵曹负责军政军令,但不统兵。

兵马归由三衙统领,兵籍兵符则在兵曹。

兵曹掌调兵权,三衙握统兵权,而秦家的大都督则是吕宋军队最高统帅,并拥有选将权。

“三郎终于回来了,我们吕宋也就都有了主心骨,这六曹、内阁、军机处、骑士院、三衙等各部门的人选,三郎也应当都有了人选吧,什么时候公布?吕宋也好进入一个全新的开端。”秦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