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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7章 复古(1 / 2)

有人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,都是分工的结果。对于这句话,秦琅是很赞成的。就算是原始野蛮的部落,也知道男子捕女子采集。

在那些渔部族里,不论强壮还是老弱,每个人都分工合作,从事着不同的劳动。而如大唐这般强大的帝国,万里边疆亿万子民,就拥有更大的潜力。当他们改革新政,放开了过去死死束缚百姓在土地上的简单生产政策后,大唐也就爆发出了无可比拟的强大生产力。

对于吕宋的未来,秦琅就是那个总设计师。

他现在每一个决定,都影响着吕宋的未来发展,一步不慎,就有可能满盘皆输。有人认为吕宋岛如今解决了合法性的问题,有了正式身份,那么以后就按步就班的发展好了。

吕宋岛这里悬于海外,条件却非常好,仅一个吕宋平原,就相当于八百里秦川或是江淮平原了,而一个八百里秦川,又孕育了多少王朝帝国?

垦荒、种地,发展农业,让每个人都成为地主,耕者有其田,居者有其屋,都督府征收实物税,简单又省事,搞无为而治,吕宋就能迅速发展起来。

秦琅对这种复古思维并不满意,尤其是有人居然提出更加全面的复古计划,甚至有人拿着儒家经典,提出要恢复井田制度,在吕宋推行井田法。

井田制这东西是周朝推行的,到后来秦朝商秧变法时其中重要一条就是废井田、开阡陌。

最早的井田制是什么样的呢,就是天下的土地,都是王土,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,率土之宾,莫非王臣。

所以周王朝的土地制度,就是土地王有,这个王有也很玄妙,因为他不是公有国有而叫王有,王有就是周天子私有产业。

但是周天子毕竟又是天下共主,所以周朝的土地制度也不能算是土地私有制。

所有土地都属于周天子,然后周天子再把土地分封给诸侯,但是这些地的所有权仍归周天子,诸侯们也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,并且拿了周天子的地,还得纳贡的,也就等于是实际交租。

诸侯以下各级士大夫乃至于自由民拥有土地,也是如此。

举例,周天子封姜子牙吕尚至齐地立国,姜子牙又把他的封地再分封给他的士大夫们,他的士大夫再把地分给自己采邑里的百姓耕种。

但这种层层分地,并不是全分掉,各级贵族都还会留下一部份田,这部份往往叫做公田,公田一般由奴隶耕种,但也会要求他分配私田耕种的自由民帮忙耕种。

公田收入,全为自有,而私田收入,只收田租。

所以周朝有了井田制,最开始是把一大块地,分成九宫格一样,周边八块地全分给百姓耕种,然后中间一块就是公田,那八块地的百姓种自己地的同时,还得免费为他们的领主耕种公田,公田所得收益皆归领主。

当然,在层层分封制度下,比如一位士大夫往往也是一位国君的封臣,所以他的地也相当于是国君分给他的私田,因此他的总收入中,还要拿出一份给上级国君。

国君也得再上缴给天了。

不过九宫格一样的井田法只是理想状态下,所以后来井田法的核心就是公田和私田,层层分授私田,然后自己保留一块公田,私田所有者,还得为领主耕种私田,这类似于一种免费的役。

再后来,周王朝扩张发展,不仅是在那些水源附近便于浇灌的地方种地,也同样得不便于浇灌的地方开垦种植,没有水,那就打井取水。

周王朝全面推行打井技术,形成了有井即可耕的局面。

所以说井田制发展到了后期后,早没了那种方方正正的九宫格井田了,而是打井浇灌技术和公私田制度。

不过井田制的私田不完全算私田,理论上依然是属周天子的王田,他把王国分封给诸侯,诸侯再分封给自己的卿,卿再分封给大夫,大夫再分给士,士是最低级贵族,也有自己的采邑领民,于是再把地分给最底层的百姓,同时用奴隶耕种公田。

这些田分封出去,名义上依然是周天子的,还是可以收回的。

秦以后,经历的各朝,土地制度总的来说,其实还是公有制度,没有真正私有过。南北朝以来的均田制,授田主要是口分田,死了要归还,永业田主要是桑田。

而到了如今,朝廷搞不抑兼并,其实就是在走土地私有化的路线了。

连中原都不抑兼并,搞私有制,吕宋怎么还能开倒车呢?

所以这些日子,秦琅一直在忙的都是这些制度政策性的东西。

“不立田制,不抑兼并,这是朝廷国策,吕宋当然也不能例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