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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1章 罪在将来(1 / 2)

秦琅是个俗人,没想着什么封候拜相青史留名,哪怕两度为相了,也依然还贪财好色。

可这并不妨碍当他看到大唐君臣们走了弯路时,忍不住出来拉一把。

李世民有些天真,以为人家喊他一声天可汗,就真的成了他的子民了,却并没有或者说不愿意去往深层次想。

郁射设也好,改名秦国忠也罢,只要他手里还有十万人马,只要他还有自己的地盘,那么不管他是不是留在长安,这些人马其实都是受他统领,哪怕过个几代,这些人马就算从丰州移驻到朔方,也不会改变这点分毫。

他们始终有反的能力。

而朝廷要做的,就是不给他这个能力,让他们想反都不行,而不是让他们有能力而却一直不反。

这就好比有些愚蠢的妻子,故意考验丈夫一样,故意制造机会让丈夫出轨,可事实上又有几个男人真正经的起考验呢。

人性经不起考验,毕竟古往今来圣人就那么几个。

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他们这种机会,不给他们这种能力。

不管是让郁射部留在丰州,还是迁到朔方,只要不拆分他们的部落人马,不收走他们的自治之权,那就不会有任何改变,威胁隐患便一直存在。

“陛下,臣非对怀化郡王有什么不满,更不是对郁射部不满,相反,臣其实挺喜欢怀化郡王,人豪爽大方,又心向大唐,郁射部的牧民们也友好热情,可是,臣身为陛下之臣,身为大唐之臣,得为大唐后世计,得为子孙计。”

“胡人内附之策,错不在当下,而是错在将来!”

一个错在将来,让李世民彻底警醒。

要知道,当皇帝的,最重要的一件事,就是防范,防范权臣,防范奸佞,防范这个防范那个,所有的防范,其实最基于一点,罪在将来。

一个人或者一个国家,或者一条政策,不仅要看眼下是不是好的,还要看将来有没有隐患。

正所谓罪在将来,就是现在没问题,可将来可能会出问题。

用人如此,治国如此。

“你有何建议?既不能伤害内附胡人之心,又能防患未来?”李世民这个时候还是比较在意安稳内附胡人这个前提不能破坏。

“陛下,首先有一条红线,就是不能让胡人越过长城!”

李世民点了点头,表示这条可以接受。

“其次,安北大都护府内所设六州为正州,大唐正州之内,不应再有羁縻之州,不能再有国中之国,不能再划出地方来给胡人自治。”

秦琅提议,对于如郁射部这样人口达到万帐的大部族,要采用数策并下的方法来安置他们。

而抽调青壮南下岭南只是其一,这是抽丁之策。

郁射部有万帐,那么朝廷可以每帐抽一丁,以六千调往岭南,以平蛮乱为由,待俚人平定后,可就地安置于岭南,将其以旅或队为单位,分散置于诸州、统军府。

另四千人,则可按此例,抽往西南的黔中、云南、蜀西等地,可以让这些人负责养军马或者是负责后勤运输这些。

然后再来一次每帐抽一丁,这次抽出一万丁来,以百人一旅或是五十人一队,分别安排到大唐的陇右河朔等各地的牧监去养马养牛。

如此一来,就抽走两万青壮了。

一个万帐部落,实力虽强,可也就最多十万左右人马,这还得包括老弱妇孺和奴隶,这一下子抽掉两万青壮,实际上,这个郁射部的青壮就去掉近半了,他们也等于被削掉了一半的战斗力。

对剩下的郁射部,可以推恩分封。

“怀化郡王在长安不愿离开,那么朝廷正好可顺势推恩分封其诸子,郡王十子,可皆封为侯,让他们各统千帐,给他们划分部众、牛马,最重要的划分草场,订立界线。”

“十侯互不统领,各不干扰,禁止越界,但有诉讼争议,可由都护府于春秋之际,定期举行会盟,。”

秦琅提出,郁射部万帐人马,要拆分成十部。

最好是把这十部分开,不能聚在一起。

秦琅的意思是要把郁射部从河套,迁到狼山口外去游牧,重新给他们划分草场,每一个部可编为一旗,若干个旗编成一个盟。

这类似于满人后来对蒙古人的统治改编组织,加强管理,效果还是不错的。

对于那些在漠南的杂胡,甚至是长城内的杂胡,则进一步管理,直接让他们入籍,把一些杂胡部落,改成朝廷的牧场等。

“郁射部万帐,划分十部,每部一旗,再与其它突厥、铁勒等部间杂相隔,划定界线,然后再划成几个盟,由朝廷派人担任宣抚使,各旗由朝廷从旗中贵族中挑选任命,任巡抚使。”

李世民听出了些味道。

“陛下,朝廷必须要能实际统领这些内附胡人,不能任由他们自治,一味简单的羁縻毫无意义,必须得建立社会秩序,必须得建立行政区划,和各级行政组织。”

秦琅不再按传统给这些内附胡人设置羁縻州,就是要区分过去的管理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