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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四十九章 (10月2日第六更!求月票!)(2 / 2)

当年林国华学习成绩马马虎虎,高复一年,踩线考上一所大专。

那时候的林国华听说就已经长得白白胖胖,笑起来的样子很是惹人喜欢。所以从上大一开始,就有不少学校里的女孩子主动追他,整天给他写些情书,帮他洗个衣服什么的。但林国华统统没当回事,直到叶慧芬出手,一改追求方式,给林国华送的都是毛衣、鞋子、零食之类实实在在的东西,不出几个月,就顺利拿下了他。林国华大学没毕业,就和叶慧芬定下了亲事。

两人毕业之后,叶慧芬被分到瓯城区某工厂当团委副书记,毕业就有个相当于副股级的职务,林国华则进入区规划局,当了个助理工程师——如果不是这回老林介入,把他调到西城街道,他这个助工要当到2010年之后,拿到函授的大学本科文凭,才能摘掉助理两个字。总之一句话,当时叶慧芬大有前途,林国华则是刚毕业就进入了混日子的状态。

但令人想不到的是,叶慧芬居然没工作两年,就放弃公职,毅然投入市场经济的怀抱,想尽各种办法挣钱。而她和林国华住的这间小洋房,就是那个过程中的产物之一。

小别墅的地,是叶慧芬娘家提供的,盖起三层小楼,既是给林国华和叶慧芬当婚房用,也是想利用一楼的门面,做点小生意。叶慧芬最初拿一楼弄了个小餐馆,还一度有过念头,想请丁山过去帮忙,但后来看丁山的餐馆的生意比她家要好出几十倍,这念头也就只能不了了之。再后来丁山和林国玲外逃西北,叶慧芬的餐馆也经营不利关门,小洋房空出来的那么多地方,叶慧芬就隔成好些个小房间,租给近些年来越来越多到东瓯市打工的外地人。

再然后她就神奇地发现,妈的收租比开餐馆来钱快多了……

再再后来,林国华靠着抱上某条林淼不知道的大腿,给叶慧芬找了个采砂的项目,叶慧芬又大胆放手一搏,狠心将多年收租的积蓄全都投了进去,两口子便从此搭上东瓯市旧城改造的快车,日子蒸蒸日上。

此后经年,林国华便靠着他那个并无实权、空有名头的公职身份到处跑关系,叶慧芬就操持着那个采砂场,咬紧牙关日夜不息地捞钱,直到国家环保政策下来,才终于在2010年后收了手。就连那个运营了将近二十年的采砂场小码头,都老老实实、服服帖帖地让城建局抓了典型,当作违章建筑给办了。只是那时候,他们早就已经挣得盆满钵满,生活无忧。

表弟林斌大二那年拿三十万炒股输得脸色发白,叶慧芬也只是淡定一笑,表示练手的钱而已,亏掉一些也无所谓。而同一时间,林淼还要一边给领导赶稿子,一边计算一个月的花销是否能收支平衡,老林一个月的住院费,就能扒掉他半层皮。

前世的时候,林淼真的挺羡慕林国华和叶慧芬的夫妻关系。

两口子能把彼此的共同利益捆得那么紧,本就已经不容易,而他们两个,居然还能在必须直面共同收入分配的情况下,做到各有分工,配合默契。钱的问题上,对外口径一致,一口咬定就是叶慧芬在管,林国华兜里半毛钱都没有,对内又主从有序,凡是大钱、大事情、大项目,林淼从来就只知道都是林国华亲自处理,没有叶慧芬出头的份。

就这样一个唱黑脸,一个唱红脸,两个人既把事情办了,也稳稳地守住了自己的钱袋子。跟他们夫妻俩做生意,只要不是对方明显实力碾压的,不然从来就只有林国华和叶慧芬占别人便宜,没有别人占他们便宜的。

像这样的两个人走到一起,看似是三观的互相吸引,但其实林淼觉得,还是天意吧。

毕竟两个自私鬼能在一起互相包容,也真的是挺不容易的。又或者说,是林国华命好,刚好遇上了一个谁都不愿意迁就,却单单只肯为他一个人付出的叶慧芬。

要是老林和江萍也能这么分工明确,踏实肯干的话,也许前世的生活也会完全不一样吧……

不至于被林国玲随便一坑,就坑得满地找牙。

希望我和莉莉,将来也能互相扶持,多过凑合过日子吧……

所以结婚这种事,果然还是得从娃娃抓起。

等下个月去京城,得先好好教育一下,让小萝莉知道知道什么叫家和万事兴,团结就是力量。

林淼下了车,站在林国华家的小楼门前,看着老林哼哧哼哧地把林国玲的两个行李袋拿出来,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,满脑子里,却只有自己的小媳妇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