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剑过后,裴旻在第一时间走出空灵之境,眼观六路耳听八方,心底却大叫“可惜”,要是这一剑将莫斯雷马萨斩杀,那西方的战局就可以定下了。
两人都处在高速冲刺之下,这一招而过,立时交马擦身而过,就算自己调头而追,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够追上克敌,还会影响士兵的突击。
因小失大!
裴旻只能继续前冲。
枪剑交错,在秦皇剑的锋锐之下,一切兵器结皆为凡铁,阿拉伯最前锋的战士带着两端的兵器溅血倒下。
还没喘过一口气,随着尖锐的破风声,一支铁枪从正前方如毒蛇般刺过来。枪尖吞吐闪烁不定,忽然抖成一朵枪花,捅向裴旻的前胸。铁枪还未到,已经带起了破空之声。
裴旻反手一剑,搁在枪柄上,顺势而下,荡开对方长枪之余,在敌人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。
“好家伙!”
裴旻暗叫一声,从服饰来看,对方就是寻常的兵卒,只是这寻常兵士的战斗力都不可小觑。时间也不容他多加感叹,又有三名敌骑挺长枪向他急冲过来。
裴旻将身体伏低闪过长枪,反手同时用力运剑横扫:颈血狂喷一尺多高,连人带马六颗头颅飞上了黎明的天空。
还未等裴旻缓过神,又有长枪向他杀来。
这就是战场,武艺再高也没有松懈的余地。
但裴旻的剑术已达化境,一身武艺早已化繁为简,脱离了招式的束缚,回手又将来敌杀了。
不管有多少敌人,裴旻所到之处,都用最快最简单的方式将敌人刺杀。
看他在战场上杀人,就如吃饭喝水一样简单,不费吹灰之力,一个个骁勇的阿拉伯兵在他面前,却如如纸糊一般。
裴旻是一个很好的统帅指挥,但显然不是一个很好的将军。
他的剑下无一合之将,但缺乏那种让士卒热血的激情。
这一点雷万春显然做的更好。
雷万春气盖万夫之敌,双锤飞舞之下,呼喝连连,他不追求别的,只图一个爽快。
哪怕敌人的长枪刺进了他的身体,他也不去防守,而是一锤挥过去,拼着身上留到疤,也要将敌人的脑袋给砸裂。
勇猛、彪悍!
这种悍勇气盖直接影响兵卒的气势,令得兵士爆发出舍生忘死的可怕气势。
兰达来麾下的兵马也是阿拉伯的精锐,但他们对上唐王朝的第一军神策军显然要逊色许多,加上雷万春带起的彪悍气势,一时间只有挨打的份儿。
兰达来只见唐军精骑人头涌涌,犹如地狱冒出的群鬼,屠杀着自己麾下的兵事,心底又怒又悔。
想不到自己一时计较得失,居然让自己的兵陷入这般困境。
他满以为一时冒进,唐军不敢轻举妄动,却不想对方的果决远在自己的预料之外。
正想着怎么办的时候,前军却是一阵动荡。
兰达来向动荡处望去,只见一个头戴巨大战盔的高大骑士,双手高舞着双锤向他这里冲来。
他环顾四周,身旁兵将的脸上都浮现出恐怖的神色。
兰达来不是没有见过勇悍之士,但如雷万春这样的勇悍却是极少,即便是整个阿拉伯都难找出几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