吐蕃不比大唐,地大物博。尽管他们的军队很强,可经济一直都跟不上脚步,拖累他们的发展。不论他们政策如何有待商人,依旧没有商队脑子犯抽,万里迢迢冒着风险挑战高原反应,入藏做生意买卖。所以他们迫切的希望得到西域,只有得到西域,垄断丝绸之路,吐蕃的经济才能发展起来。
经济军事两者同时强大,才真正算的上国力强盛。近年来他们一直趁着唐朝朝政不稳,收买西域的小国,取得了不错的效果。也因如此,导致了国库支出过巨,需要大量财物补充国库所需。
吐蕃并不缺马,对于渭源军马场并不是很看中,只是出于不抢白不抢的心态,才会为之出兵。唯独金城,他们是势在必得。
乞力徐一脸慎重的抱拳横胸,行了吐蕃最高军礼。
“毕佛鹭!”坌达延点了自己的爱将,道:“给你两万精骑,军中将士,随你挑选,由你自由分配,用尽一切办法,手段,拖延唐军的行军速度。务必要让他们大军,遇水无桥,遇山无道,还要时时刻刻提防袭击,一日行军,至多不超过五十里,为乞力徐赢得足够时间……”
“明白!”毕佛鹭凶悍的脸上露着狰狞的表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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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天军寨!
关中兵马一支支的往这里齐聚,毕竟不同于吐蕃的全民皆兵,准备充分。这战事突然,临时临急的调集大军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
薛讷高居瞭望高台,看着一支支前来报到的军队,那刀削般刚毅倔强的脸上,露着不知应该庆幸还是忧伤的表情。
至授命陇右防御大使以后,他第一时间就来到了大军集结地奉天军寨。站在瞭望高台不动声色的眺望前来报到的军马,是他每日必做之事。唯有了解自己手中兵卒的实力,才能正确的制定作战计划方案。再好的妙计,若是超出兵将实力范围之外,等于空谈。
薛讷今年六十好几,从军近乎五十载,经验丰富,鲜有人比,在这细节的掌控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。一支兵马的强悍与否,他能够从军容列队气势上看出一二,几无错漏。
一支支前来报到的军队,装备是毫无疑问的精良,可大多兵士士气一般,斗志一般,列队一般,战斗力也是一般。不弱,却完全没有出彩的地方。真要打起来有一战之力,但是想要让他们担负什么重任却又不够水准。比起昔日一群幽州新兵要好的多。跟当年他父亲麾下的那支百战劲旅,完全没得比较。连续几天下来,只有少数个别兵马,能入他眼中,堪堪一用。
突然不远处尘土飞扬,竟有一支骑兵队疾驰而来,瞧那尘土,薛讷心中以大致确认了对方的数量,约莫两千上下,不免露出期盼神色,前来报到的骑兵不多,眼下他正缺少一支可以担当大任的骑兵队。
尘土越来越近,薛讷的眼睛越来越亮……
就在奉天军寨一里之外,王海宾拉住了缰绳,做出了停步的手势,两千兵马不过十五丈的余力缓冲,已然停步,静寂无声。
回头看了一眼,自己精心练出来的兵卒,王海宾意气风发的道:“兄弟们,前面就是奉天军寨,这养兵千日,用兵一时。平日里我们受得苦,为得不就是今日?我们与那些碌碌无为的寻常兵士不一样,男儿生于当世,若不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,不如去当个娘们,躲在秀楼里绣花。”
王海宾身高七尺,三十来岁年纪,浓眉大眼,高鼻阔口,呼喝之际,极有威势。他是太原祁人,自幼崇拜白手起家的薛仁贵。虽是白身,却一直渴望成就薛仁贵的事业,成为手握大军的三军统帅。
他早年来陇右讨生活,以骁勇闻名陇上,成为丰安军使。见丰安军兵无斗志,混吃等死,心生不满,凭借自身的人格魅力,将自己的远大抱负理想灌输给了手下兵士,用了一年半的时间狠狠的操练了他们,彻底改变了丰安军的旧况。
“建功立业,就在今朝!兄弟们,随我走!”王海宾大手一挥……
“是!”虽只有两千人,但他们的呼声震响原野!
看着自己带出来的兵,王海宾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,领着一群嗷嗷叫的兵士,走向了奉天军寨!!无言不信说谢书友吃酒误事、蘇妖的百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