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好她的几个哥哥到了年龄不想服兵役——按大唐兵律,有募兵和役兵,募兵是自愿参军的,役兵则是服兵役的兵,规定每户有二子以上的,要抽一个儿子到军中服兵役五年,不愿服兵役的,可以出“代兵役钱”免役,士户和商户一般都是出代役钱;但兵律还规定,家有四子以上的,必须出一丁参军,不得出钱免役:安叶禧的父亲妻妾多,子女也多,她上头就有五个哥哥,还有一个满十五的弟弟,这六人中最有可能被送去参军的是庶出又不受宠的三哥——她三哥便偷出兵役帖悄悄给了她,帮她“逃婚”,同时也是帮自己。
只要安叶禧在军中立功,隐瞒性别参军就不是大罪,反正女子立户也是可以称为丁的,安家顶多问一个“冒名顶替”的罪,算不上欺君大罪——但这个前提是安叶禧立功。所以,安叶禧的父亲即使在她“逃婚”后暴跳如雷,也不敢去军中说明实情,将她要回来。而安叶禧若在军中立功,又有了军职,她父亲就不能送她去做妾了,否则就是犯了“亵军”之罪。
“……这么说来,安叶禧是你三哥的名啊?”萧琰问她,“那你原名叫什么?”
安叶禧笑嘻嘻道:“以后这就是我的名了。兵役帖只定户不定人,我用的是五弟的名,因他交际少,外面知道他的人不多。父亲为了不露馅,只能让五弟改名了,哈!”她得意的笑,两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涡来。
“那你原名叫什么?”萧琰笑着追问。
安叶禧扭了下手指,“野那。”
“啊?”
安叶禧提笔在纸上写了这两字,“野那,粟特语是‘最喜爱的人’。”她语气里带着几分嘲讽,“我阿娘是我阿耶的姬妾中最美貌的,所以给我取了这个名,表示最喜爱的女儿。”
若是最喜爱的女儿,又怎会视她如货物?
所谓的“最喜爱”,不过是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,待价而沽的价更高罢了,所以是送给刺史,不是小官。
若不是母亲的护卫教她枪法弓箭,她不可能说服三哥同意,也不可能凭着实力在军中保护自己。
但她还是得时时担心,身体的秘密会被人发现,所以才想着当萧琰的亲兵。之后被萧琰发现了,她反而松了口气,因为萧琰是军主的“侄子”,她知道了,就等于在军主那里备案了,以后追究隐瞒性别的罪名,就会小一些。
现在她将顶替入军的事说清楚了,心里就更松了口气,凑过头去道:“副都尉,到时你可要在将军面前给我说情啊。”
她说的将军当然是静南军的军主萧曈——军中将士直呼“将军”而不加姓时,多半是指军主。
萧琰哼哼一声,“敢情你缠着做我亲兵,是打这个主意啊。”
“哪能呢?”安叶禧眨着眼,“我是真心倾慕您。”
“得!”萧琰做了个止的手势,“别倾慕了。——天不早了,道歇吧。”
安叶禧笑着应了声“是”,又眨了下眼,道,“副都尉的心情可好了些?”
萧琰暗自领了她的好意,道:“好多了。”和安叶禧这番闲话,她心里的阴霾已经散去。
安叶禧起身打水,服侍她净手后,才回了副帐。
萧琰脱衣上榻,盘膝冥想,心中一片澄静,再无杂绪。
两刻钟后她退出冥想,入睡前心里想道:晋阳公主应该打下扎西纳了吧?
吐蕃的战事早日结束,她就可以早日回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