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板娘!你走慢一点儿,小心闪了腰!”一个身姿矫健的少年紧跟在她身后,阴阳怪气。
时荔停下来,回头狠狠瞪了少年一眼,“袁商,我最近没给你告状,你是不是皮痒了?”
袁商马上神情一变,捂住了自己的嘴。平时毒舌斗嘴习惯了,总是忘记这位老板娘是不能惹的主儿。
走到绿洲,时荔就看见一个穿着锦袍的年轻男人倒在最靠近水源的地方,闭着眼睛,人事不知。
时荔歪头叹了一口气,回头问:“这是这个月第几个了?”
“没数,反正这个月你的私房钱没见涨。”袁商幸灾乐祸,习以为常地走过去把男人扶起来。
又捡到人了,这散步算是完了。
时荔和往常一样,溜溜达达往回走,袁商拖着男人跟在她身后。
这幅画面怎么形容呢?
虽然不太尊重,但委实很像现代人早起遛宠物。但谁是那个宠物,就不太好说了。
回了客栈,袁商把男人扔在地上,喂了两口水。
等了一会儿,男人便悠悠醒转。
迷茫地看了一眼袁商,目光悠悠落到袖手旁观的时荔身上,顿时露出感激涕零的笑,“多谢姑娘救我。”
这就有点儿意思了。
时荔挑了挑眉,瞥见男人腰间垂着一块莹润的玉佩,也不说话,只懒笑了一声。
她的样貌实在是一顶一的好,浓丽眉眼如灼灼的沙漠玫瑰,一笑便让男子恍惚其神。
“那是我们老板娘,别看了!”袁商很是不满意男子旁若无人的态度,抬手在他脸上轻拍了一下。
男子眉毛上扬,似乎觉得被冒犯了,想要发怒,但又生生地忍住了。
隐忍到时荔先忍不住,问起他的身世来历。
“我……怎么都想不起前事了。”
男子为难地皱眉,模样确实俊秀,喃喃低语,“只记得旁人叫我阿恒。”
“失忆?”时荔瞪大眼睛,她捡过的人不少,失忆的还是第一次遇见,还没想到如何处置,就看见男子勉强站了起来。
自称阿恒的男子长身玉立,朝时荔端端正正行了一礼。
“如今我什么都不记得,还望姑……老板娘收留。”
他还想喊“姑娘”,余光瞥见袁商在旁边阴恻恻的目光,到底改口叫了老板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