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风对自己的死亡早有预感,它用头拱了拱发呆的玉致,似乎在安慰她。
玉致这一次没有再着急赶路,而是在城里找了个住处,虽然没有身份路引,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。她除了给黑风看病的钱,所有的钱都拿出去了,那匹马儿也被她便宜卖了。
可就算是这样,也挡不住死亡来临,玉致一天天看着黑风越来越嗜睡,清醒动弹的时间越来越少,那种束手无策的感觉几乎要折磨疯她。
无他,只因她曾经拥有过力量,有能力也有办法去改变自己不愿意发生的事情。但是现在,她失去了力量,这种绝望和落差带来的痛苦真的让人无法承受。
我本可以忍受黑暗,如果我不曾见过光明。
坚持了月余,黑风还是走了。
走的前几天,它特别安静,就静静地趴在玉致给它搭的窝里,不吃不喝也不动弹。就睁着一双乌黑的眼睛,呆滞的看着这个世界。
怎么说呢,它离开了玉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过,反而内心很平静,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趣来。
当天她把黑风洗的干干净净,整理好毛发,带到城外的一处丛林里掩埋。看着逐渐填平的土坑,玉致终于说了一句话。
“愿你来世……长命百岁。”
做完这一切,玉致回去退了房子,重整旗鼓准备再出发。她现在手里的钱少的可怜,因为那张脸的缘故,她不敢出去赚钱,只能日日想办法涂花它。
可是,任凭你涂的再黑再难看,只要与人面对面,都是会露出破绽的。
等到出城时,她突发奇想,准备再去拜别黑风,等来到她为它造的墓地时,发现地上有好多杂乱的人脚印。玉致心里有不好的预感,三步并作两步,走近一看,小土坟被挖开了,黑风的尸体已经不见踪影。
她疯了一样往附近有人居住的地方跑,心中已经有了猜测。在附近打听了一番,就如她所料,黑风的尸体被人挖出来,煮了吃了,连骨头都不知道丢在哪里。
平民百姓吃肉艰难,摄入蛋白质更多是靠豆腐。但是做豆腐很累很辛苦,也不是什么人都能买来那么多豆子的,所以,豆腐也是奢侈品,只有逢年过节才会买。
“呵。”玉致扯着嘴角讽刺的笑了,她抬眼看着天空,又产生了这个世界好陌生,想逃离的冲动。
从前,黑风一顿要吃三斤生肉,为她猎来诸多猎物,如今,它又成了别人的盘中餐;真是生命循环,环环相扣,环环皆是道。
在另一个世界,总有人争论为什么吃猫狗会被谴责,吃鸡鸭猪牛羊之类却不会。那时候玉致嗤之以鼻,不认为这种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吵的。觉得,鸡鸭猪牛羊本来就是人类为自己找的食谱,它们存在、被圈养就是为了被吃。
猫狗区别于它们,是因为远古先祖驯化猫狗目的不一样,是为了站岗放哨,辅助捕猎,警示危险;是为了保护粮食,护住赖以生存的口粮。它们不是食物,而是人类在进化发展路上的伙伴和朋友。
她此刻为自己当时的想法感到天真可笑,人,也是动物,也可以是别的动物腹中餐。为什么觉得人会摆脱动物性,难道是因为文明带给她错觉?
现在黑风的结局让她陡然清醒,那不是文明的错觉,而是人类要往更高层次发展的必经之路。
世间万物都逃不过道的轨迹,就像黑风逃不过被吃,人逃不过基因的命令。基因需要蛋白质的能量,需要繁衍生息,所以人去挖了它的尸体,保证了基因能继续活着,以待延续。
摆脱基因的命令,才能让人类走的更远,突破更多限制。
想通了这一点,玉致仍然没那么快解脱,她还是不能接受黑风被吃,不管从哪个方面。她浑浑噩噩的往都城出发,没过多久就混成了乞丐,脏兮兮的和其他乞丐一起要饭。
历经数月,她终于到了有穷国都城,细看这一路,她花了近三年时间。她还记得她走的时候,到她出发的起点不过短短一两个时辰。
都城对乞丐管理严格,看着熟悉的城墙,玉致总算有了点精神,该去找方盈冲了,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大国师府还是在哪里。
一直在外面蹲守了好几天,她总算找到空子溜了进去,可是一个乞丐,目标这样明显,没跑多远就被人追了。
她运气好,逃跑的时候遇到了乞丐窝,几乎是二话不说,玉致立即融入了进去。追她的士兵也犯愁,人跑到乞丐堆里去了,这还怎么找?
算了,都是乞丐,没必要为此大动干戈,就当他们好心罢了。
都城的乞丐窝有好几百个乞丐,他们聚集在一起,无精打采的四处靠着或躺着,看不到半点未来的希望。
摆脱了追兵后,玉致沉默着离开了乞丐窝,方盈冲如果上位了,不可能会有如此多的乞丐在城中徘徊。自己教过她应该怎么处理这些群体,她不怀疑方盈冲会忘记,也不怀疑她不会做。
走着走着,肚子里突然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,这几天在城外,她没怎么吃东西,刚刚逃跑又消耗了大量体力。
唉,可惜她没有钱。
“走走走!没钱还想吃东西,老子宁愿喂狗也不给你吃!”一个充满火气的声音响起,引起了玉致的注意力。
她顺着声音看去,只见一间酒楼门口有食客和伙计吵了起来,街道上的人都不自觉的汇聚过去看热闹。
但是玉致看的不是热闹,而是地上的一个肘子。
那肘子卖相其实一般,裹着厚厚的一层,已经开始凝固的猪油。在吵闹过程中,那酒楼的伙计把吃了一半的肘子扔到地上,这才说出那句喂狗的话。
玉致眼睛放光,连忙过去把地上的肘子捡起来开始暴风吸入,生怕有人和她抢。这真的不怪她,谁让她好几天没吃过东西,还是个凡人呢?
那边,食客骂不过伙计,灰溜溜的走了。伙计得胜,得意洋洋的转身准备回去,余光却看到有个乞丐在吃自己刚刚丢到的肘子。
他说喂狗是一回事,有乞丐真的捡来吃又是一回事!
伙计不耐烦的走过来踹了玉致一脚:“哪里来的臭乞丐,竟然敢偷吃我的肘子,信不信我打死你!”
玉致不理,抱着肘子狂啃,那伙计一看,立马招呼门口迎宾的小工过来,两人一块儿对玉致出手。玉致边吃边躲,以她如今的身手对付这两个人完全不成问题。
等到吃饱了,她才丢掉骨头任由酒楼的人把她抓住。她看着怒气冲冲的两人,不知道怎么起了捉弄之心,故意惹他们。
玉致促狭的开口:“你这肘子难吃死了,又油又腻,猪要是黄泉下有知,都要恨自己死的冤枉!不如我来教教你,肘子到底该怎么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