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目录
关灯 护眼
加入书架

第6章 贝恩斯的嫉妒(2 / 2)

“我的家族,很是不堪,被世人嘲笑,原因就是我的祖上有一段不光彩的过去。我的祖母,尹斯特.坦布尔在她十六岁时生下了我爷爷,她没结婚没恋爱,但那个男人就是迪邦的先祖,因为我祖母手上有同样的一幅画,画上的男人,是同一个人。”

施特拉尔不知该说什么。

他觉得这没什么吧。

就听贝恩斯道:“那个男人,他给迪邦留下了贵族身份,富贵荣华。但是我呢,我的祖母并没有得到什么,我的父亲,甚至迫不得已离开家到美帝斯发展。我们一家子能有今天全靠自己……凭什么!?”

施特拉尔明白了。

贝恩斯这是心理不平衡了。

他调查过迪邦。

他自己也知道。

迪邦的家庭一直挺好。

有各种产业支持。

当年法斯特内乱频频,但迪邦的家族却并没有什么事,整个法斯特打烂掉了,迪邦家族都是上流社会的贵族。

直到迪邦这一代,才渐渐不行,又被贝恩斯狠狠的坑了一把,才跌落到了底层。

而贝恩斯一家呢?

祖上一连三代,基本上都是提脑袋在混饭吃,之所以往外国发展,就是因为贝恩斯的家族在德林名声不好,很多人看不起他们家。

“所以,这就是你坑了迪邦的原因?”

贝恩斯摇了摇头。

“相信我,也许我坑了他,但我其实一直是在注意他的,一旦他彻底废掉,我会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他的面前,保护他,帮助他,毕竟,我们拥有同一个先祖,实不相瞒,这些年我一直在做一件事,你知不知道是什么?”

说到了这里,施特拉尔又有哪里不明白的呢。

“你在调查那个先祖,显然,你对他身上的秘密感兴趣了。”

贝恩斯笑了起来。

“对,先是和迪邦的先人,然后和我的祖母,那是一个长生者,他拥有常人意想不到的寿命,才可以跨越时间到处恋爱。”

这一刻,贝恩斯笑得十分狰狞。

长生,世上竟然有这样的人。

迪邦的先人是二百年前的人。

贝恩斯的祖母是一百年前人。

然而,在这间中一百年时间。

那个在画上的男人却一丝一毫也没有变化。

长生不说了,还不老。

贝恩斯发现这一点后心如百爪在挠痒。

有些事,他没和施特拉尔说。

那个男人。

不是人类。

他是一个,传说中的生物。

是一个半精灵。

精灵。

一个古老的名字。

虽然从一些秘本记录上来说,只是消失了几百年,但在人类上层社会的封锁下,已经成了传说。

普罗大众已经把精灵一事当成了传说中的神话故事。

现在的时代。

已经没人会相信,古老的童话故事。

那些故事,有的是假的,但也有一些是真的。

比如说精灵。

原本,在西极的大地上,真正控制西极,代表西极,拥有超过于人类文明的,是那些精灵。

精灵们无论是在工艺,技术,还是别的什么地方,都远远超过了人类。

甚至,有一段时间,人类王国几乎就是精灵的仆从国。

但是。

突然有一天。

人类开始超过了精灵。

无论是占领的地盘,还是人类的数字,都远远,超过了精灵。而且,工艺技术,经济文明,也都在逼近,甚至超过。

这样的情况下。

人类,觉得,他们该抬起头了。

他们一直觉得,精灵们太过骄傲。

骄傲得精灵,不把人类瞧在眼里。

于是,有了摩擦,然后就是战斗。

最后,变成了战争。

原本,战争,是精灵占上风。

但是有一点打败了精灵族。

精灵族。

是长生种。

长生种的精灵,基本上能活一到两千岁,如果是比较稀有的高等精灵,活一万年的都有。

甚至,据说,有一种远古精灵,打造了时光之舟,跑外边去了,没人知道这些人到哪儿去了。那些远古精灵,据说只要自己不想死,就能一直的存活下去。

但长生种有一个毛病。

那就是生育困难。

远古精灵就是受困于精灵的生育太低,才发明创造了生命古树,利用母树结果的理论制造后天精灵。

扯太远了。

据贝恩斯的猜想。

这个男人,应该就是一个精灵。

也许不是纯种。

在精灵被人类打上门后,世间多了一种精灵,叫半精灵。正常基本没有自由恋爱的半精灵,大多半精灵都是女性精灵被男性人类贵族所强迫的产物。

因为是贵族的产物。

总有心软的没舍得杀死自己的孩子。

但很多贵族也不会收养这种混血孩子。

于是世间的半精灵也就越来越多。

根据贝恩斯的猜想。

正常精灵,打死也不可能对人类女性有感觉,不可能在一起。

想想也是。

正常的精灵,起步就是一千年寿命。

它们要多想不开才会给自己找一个区区百年不到的人类女朋友。更不要说,人类女性的花期短暂,也许不要一二十年,就会样貌丑陋,身材走形。

这还谈个尸比的恋爱。

但若是半精灵,就有可能了。

半精灵一生下来,既不容于人类社会,也不容于精灵。

相比较一下,找伴侣,还是找人类靠谱一些。

很多半精灵都是找人类牧羊女当老婆的。

不过,也不排除,有一个特别厉害的,找了人类社会的贵族,甚至生下了孩子。

当然,说到长生。

东方这边也有不少传说故事。

一切,慢慢来。

草坪。

旁边的草垛子上不知何时来了很多人。

在草坪上,是于和。

他面容清淡,一袭布衣,却有一种儒士风采。

在他身前,是新近拜入清溪剑派的三个人。

刘醒非和蛇妖二女。

虽然是花钱进来的。

但既然要打清溪剑派的名声,至少也要学一手清溪剑派的剑法。

这在清溪剑派的规矩里,叫授剑。

按正常的规矩。

新人入门,指派一个大弟子也就可以了。

但一来于和与师弟师小侠关系不大对付。

二来师小侠虽然号称是清溪剑派的长老,是于和的师弟,但在于和刚刚入门时,他才是大师兄,于和的基础剑法就是跟他后面学的。

可这两个人的天赋是一个在天上,一个在地下。

于是没出几年。

于和成了师兄。

师小侠成了师弟。

这让师小侠一度没了面子。

有了这么一层过节,两人关系怎么可能真正好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