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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零七章 拾荒者(1 / 2)

幽月历二年,荒芜之地。

一支八人的小队,在杳无人烟的荒漠中纵马疾驰。眼见前面的地形越来越起伏不平,似乎开始深入山区,为首的人勒了勒马缰,马队的速度明显地缓了下来。

这八个人,穿着同样款式的黑色斗篷,头部都被斗篷的风帽遮着,几乎看不到脸。他们胯下骑乘的,乍一看是普通的骏马,但要是仔细看的话,就会发现这些鬃毛油亮的黑色骏马,头顶都有一根长长的尖角,如象牙一般莹白剔透。

所以,这并不是马,而是独角兽,是只有传说之中才会有的东西。

但是传说中的东西,在这里一点也不稀奇,反倒是人类世界平日里司空见惯的一切,在这里才成了地地道道的奢侈品。

就比如说,白天。

为首的黑衣人勒住缰绳,停了下来,翻身下马,动作轻灵得不似人类。他向四周观察了一下,用被夜风吹得微哑的嗓音说:“先不要深入了,扎营吧。”

几个人依言停步,选了个合适的隐蔽地带,把骑乘用的独角兽拴好,开始扎营生火。

在这个世界里,有许多怪异的生物存在着,“不可思议”这个词人们已经很少使用,因为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是“不可思议”的,一切超出你想象力范畴的东西都正常无比。

所以无论是独角兽还是别的什么,只要能捉来代步的,都可以称之为“马”。黑衣、黑马是这里最受欢迎的东西,也是同类商品之中卖得最贵的,因为它们最有利于让人的身形隐匿于永恒的夜色。

这八个人的小团体一水儿的黑衣、黑马。这也就意味着,他们并不属于过得糟糕的那一类人,相反,恐怕还能混得风生水起。

火生起来了,有两个人从行囊里拖出兽肉,在火上烤着,香味渐渐地弥散开来。黑衣人用一柄黑沉沉的刀挑着兽肉。在火苗上转着圈。一边往上洒着一些佐料。

佐料,是比肉食更加贵重的东西,需要花大价钱去买。瓜果蔬菜。那是想都不要想的,这些在原本的世界里如此不值一提,可是在夜之国,它们的价值比原本世界里的黄金和钻石都更加贵重。

一年了。离乡背井的日子。离开熟悉的东西久了,无论生活如何的跌宕起伏。像现在这样坐下来,面对着篝火偶尔失神的时候,总会有一种可称之为“乡愁”的东西磨人地萦绕心尖。

所以,不管多么昂贵。那些令人回味原本世界生活的东西,都会有人一掷千金地去买。

人生得意须尽欢,谁又知道。此刻把眼睛闭上,还会不会有一觉醒来的时候呢?

这边烧烤肉食的时候。那边就有一个黑衣人站在不远的地方,两手快速地变化着结印的方式,在宿营地的周围布下结界,防止己方的行踪被他人觉察。

八人小队的首领溟澜星把斗篷的帽子摘下来,露出一张左颊带一条长长疤痕的遍布虬髯的脸。其实,他是一个“主”,也就是说,曾经是一个正常的人类。

曾经。

溟澜星坐下来,从靴子里掏出一根粗制的烟卷,点上了,深深地吸了一大口,然后,长长地吐了一口气,开始把肩上扛着的那杆黑黝黝的猎枪取下来,利落地咔咔几声卸成数截。